1. 由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,设立安全检查登记本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,作好记录。
2. 加强五防(防火、防盗、防爆、防水、防事故)。
3. 来实验室工作的校内外人员,必须有本实验中心的工作人员陪同或在场。
4. 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,实验要有安全措施,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,实验或使用人员不得离开现场。
5. 管好火源易燃、易爆物品,必须存放在安全处,高压容器搬运时禁止碰撞。充装易燃、易爆气体的气瓶分开存放,远离明火10米以外。
6. 如遇火警,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,应马上报警(火警电话为119),并及时向上级报告,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。
7. 保持实验室摆设整齐,走道畅通,发生意外事故时不要慌乱,立即采取有效措施,如切断电源等,防止事故蔓延,并立即报告中心办公室,不得隐瞒。如有盗窃发生,应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和保卫部门并保护好现场。
8. 剧毒品领用按有关规定执行,即要提出申请报告,写明用途和数量,送派出所签字备案,才能办理手续购买,领回的剧毒品应存放专柜中。进行有毒气产生的实验应在通风柜操作。进行有毒、有害、有刺激性物质或有腐蚀性物质操作时,应带好防护手套、防护镜等相应的防护设备。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要有许可证、上岗证,实验动物原则上不能在实验中心饲养、不能将狗、猪、牛、羊、猴等大动物及尸体带入实验中心。
9. 实验室内使用的空调设备、电热设备等的电源线,必须经常检查,有否损坏,移动电器设备、必须先切断电源,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,必须先切断电源后,方可进行检查或请电工检查维修。
10. 实验室应配备各类灭火消防器材,且随时处于可用状态方便取用,并按保卫部门的要求定期检查,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。
11. 实验室内不准吸烟,进食食物应在规定的场所内。
12. 高压气体钢瓶的存放应满足实验环境条件的规定。
13. 下班前,实验室要有专人负责检查各个分析岗位及整个实验室的门、窗和不用的水、电路,并确保关好。
14. 与实验室无关的易燃、易爆物品不得随意带入实验室。
15. 进入实验室的人员人遵守有关规定,对违反安全或玩忽职守造成事故者,视情结严重给予批评、处分、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。
(火警电话号:119,急救中心:120,校园报警电话:0776-2837110)
2019年10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