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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
2022-06-03 17:31  

1. 仪器设备到校后应及时组织验收、安装调试,并建立设备技术档案,填写大型设备履历书,制定仪器设备操作规程。

2. 指定一名技术人员担任设备的技术负责人,具体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和其它人员用机的指导工作。

3. 学院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均实行专管共用、资源共享、对外开放,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。

4. 设备开放使用均要有使用和维修记录,每年定期统计设备使用机时,并做好使用效益的评价工作。

5. 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任何个人不得动用设备,因擅自动用造成的一切后果皆由个人负责。

6. 未经管理员允许,设备不准拆改和分解,凡发现设备有故障或损坏,要查明原因,并向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报告。凡因责任事故造成仪器损坏者,按情节轻重,一律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(火警电话号:119,急救中心:120,校园报警电话:0776-2837110)


2019年10月21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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